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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及指定分包问题探讨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8-26 16: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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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投标人要把业主供料的数量算出,附在投标书中,也是投标书的有效组成部分。一旦中标,这个数量也是承包商应得的数量,不得以任何借口多要。如果承包商报少了,则业主不能同意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自己购买,而是统一由业主购买,承包商不得对业主购买的价格提出异议,这部分额外的材料款由业主在任何对承包商的应付款中扣回。

  5、在招标文件中业主应写明一句:“投标人报出的业主供料的数量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依据”,以使投标人不至于多报或少报数量。

  在评标时,应首先查看投标人报的业主供料的数量是否有严重错误(可以定额含量和实际用量为参考依据,如果偏差在5%以上算作严重错误),如有,可判为废标。

  对合乎要求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综合业主供料的情况重新计算,公式为:[投标价÷(1+相应税率)+业主供料报价数量×业主提供的市场价格]×(1+相应税率)。根据重新计算出的数据来评判投标人的报价。

  四、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措施

  1、先说一个笔者见过的例子。在某工地上,业主供应水泥和钢材。在施工前期,承包人为了早拿到钱,就向业主要了很多水泥和钢材,他和材料供应商串通只运进现场一部分,其余的都拉出去卖了。到施工后期,他的材料指标都已用完,而这时承包商拿到的钱已经足够,即业主给的工程款和材料已经大于承包商的实际支出,又由于业主在施工过程中也有违约的地方,打官司也赢不了,且旷日持久,如不能及时交工还要受到购房者的起诉,于是,业主只好同意了承包商的许多无理要求。

  通过这个例子我想提醒有些业主两点:第一,千万不要以为承包商是好欺负的,于是就随便违约,主要指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开始时为了取得工程承包权,之后为了讨要工程进度款,会显得谄媚、卑微。但他们是中国最精明的一群,他们为了有活干、有钱赚,所经历的困难、屈辱是最多的,他们是整个工程建设体系中最底层的人。为了取得投标资格,他们要拜多少衙门?为了能挣到利润,他们要对多少人献尽笑脸和贿赂?每年从省到县组织的质量大检查、安全大检查,当地质量监督站、安全文明办、环保、市政、城管、技术监督局、税务、公安、计生办等等的管理、审查、骚扰和无理取闹,附近居民的举报,业主、监理的各部门具体办事人员如质量、安全、预算、材料、财务的吃拿卡要……除此之外,他们还要管好工程,还要面对无数农民工对工资的追讨,面对无数材料供应商对材料款的追讨,这些要钱的人可没那么文明,有哭天抢地、寻死觅活的,有逢年过节到家里赖着不走、大吃大喝的,有见面就骂、拳脚相加的,还有对家里的父母、妻儿打骂甚至绑架的……我想,无论是谁经过了几轮这种“锻炼”,只要还敢继续干施工,他一定有了超乎寻常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对付业主的办法。一般的业主,当你面对这样一群人时,如果还敢心存轻视,还要动不动就高高在上地随便违约,那一定是自找麻烦,最后一定要付出金钱上的代价,否则,如果不拿金钱买太平,就在将来的日子里没有了太平。所以,我第一条要提醒业主的就是不要轻易对承包商违约。第二、业主供料时,一定要让承包商根据形象进度提供材料计划,这个计划业主要责成监理等管理人员认真审查,然后按审定后的(当然要和承包商共同敲定)计划严格执行。

  2、在执行材料供应计划时要注意:第一,承包商要提前多少天提出材料需求申请,申请中要写明到货的具体时间要求,货物启运前要及时通知承包商,且确定承包商现场有人卸货、有存料地点且到存料地点的道路畅通;第二,要和承包商共同验货,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商、随车的合格证、材质单等,如果需要在外面验货,如钢材要找地磅过磅,也要带着承包商的人一起;第三,交接手续一定要完整,并加盖承包商在工地上有法律效力的公章,以防以后出问题。第四、进场材料如需送检,应勒令监理人员立刻随同承包商的人现场取样送检,切不可耽误时间。

  3、这样做的目的是:第一、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第二、尽量减少了承包商在这方面的索赔借口,我们知道,承包商会在所有方面想方设法索赔的;第三、防止人为破坏的发生,只要给时间,想捣乱的人一定能找到机会的,所以时间上一定要环环相扣。

  以上是对业主供料问题的一点粗浅看法,在各个具体工程上一定会有更加完善的措施,到时再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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