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与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变更与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浅议了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的变更与索赔。
引言
现阶段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政工程进入市场后,已成为全建筑行业的竞争对象。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许多企业为了承揽到工程,只得采取压价的办法。然而,低价中标带来的后果往往使企业面临亏损的处境。这也是许多企业感到十分棘手的问题,要使低价中标工程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就必颁重视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过程中的变更与索赔工作。
1.工程造价的构成
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定编费和税金组成,它包括合同价款、追加价款和其它款项。合同价款系指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追加价款系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索赔等增加的合同价款以及按合间条款约定的计算片法计算的材料价差。
其它款项足指在合同价款之外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在一般工程中,工程变更索赔所增加的工程价格在结算价格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因此,做好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增减的调整工作至关重要。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变更记录连同变更价款的计算应建立保证有关资料完整、及时、合理的制度。
2.变更和索赔的一般概念
2.1变更
不是指对合同的实质性变化,而是如FIDIC合同条件中和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所指的范围:
2.1.1增加或减少合同的工作量
2.1.2省略工程(但如被省略的工作是由业主或其他承包者实施的除外)
2.1.3更改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2.1.4更改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1.5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
2.1.6改动部分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
2.1.7增加或减少合同的工程项目。
2.2索赔
是合同双方,因一方违约未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风险,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受损方向责任方索取费用和工期补偿的事件。
2.2.1以索赔对象划分
(1)因承包者违约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和损害业主的设备等,使业主受损,业主向承包者提出违约索赔(一般称为反索赔)。
(2)因业主违约或非承包者的责任而造成承包者受损,承包者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称为索赔)。
2.2.2以索赔的内容划分
(1)受损方要求费用索赔。
(2)受损方要求工期补偿。
(3)受损方要求工期、费用索赔。
2.3变更往往伴随着索赔
由于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意外事件是多种多样的,有的事件的发生究竟是属于变更范畴,还是属于索赔范畴,一时很难确定,往往变更伴随着索赔。如,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或工程项目,直接影响到原合同工期。虽然变更量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方有权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即产生工期索赔。再如,上述的情况,业主要求合同工期不能变,承包方为此要求增加投入,提出费用索赔。又如,有时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减少工程量和工程项目,承包方可因人员窝工、施工设备闲置、利润减少而提出费用索赔。因此对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必须是进行综合分析。
3.变更、索赔的意义
变更索赔率(即变更索赔金额与合同金额之比)的大小,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工程的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设计质量是确保工程造价的关键,如设计精度不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出现大量的修改和补充,客观上造成变更索赔的基本条件。在相同的条件下,有经验的业主、承包者强化设计管理,增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施工管理,对该工程的变更索赔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具体的对策,则可使其降低到最小的范围之内。同样,变更索赔获得率(即变更索赔获得的金额与申请金额之比)的高低反映了该单位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如变更索赔获得率高,说明该单位管理水平高,基础工作扎实,充分运用合同和法律手段,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工程变更与索赔分析处理
实际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都知道,不管是变更还是索赔,必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只要有了书面文件就可以执行,但是这个文件是怎么产生的、是否有效等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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