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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途径与措施
作者:王竹青 来源:星论文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15 8:17:22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并继续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体系呈现出不少问题。本文深入探讨了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问题及其解决措施,从而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大体上有两种:一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这实质上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也就是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二是指发包工程的承包价格。发包的内容包括建筑、安装,甚至是包括建筑安装在内的、范围更广的“交钥匙”工程,但主要是指施工的承包价格。第二种工程造价与建筑施工企业密切相关。

  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形成、八十年代完善起来的。随着历史进程,经过恢复、改革和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体系的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概预算制度是以国家直接参与管理经济活动为前提的,企业并不是实际的经济实体。由于计划经济的特点,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其不可避免地会成为短缺经济。在商品极度短缺的条件下,只要有一定的投入,就会有一定的产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项目的规划论证及技术经济分析也就无从谈起。国家控制了构成工程造价主要因素的设备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和利税分配等。在这种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里,概预算制度为核定工程造价、帮助政府进行投资计划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我们对项目投资进行预测和控制。近些年来,国际上发达国家对工程投资的要求是事前预控、事中控制。而我国传统的做法在客观上造成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帐的后果。

  2、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2.1 定公平合理的合同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

  工程在中标以后,施工单位将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也应具有公平性,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还应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即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单方更改,合同便成为日后双方行为的准则。从造价角度看合同中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因此在中标之后的签约阶段,承包商应据理力争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为造价管理打好基础。

  2.2 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

  2.2.1 做好工程量的统计工作工程量的统计,是造价管理中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在造价管理中地位举足轻重。

  统计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的情况和概(预)算方面的知识,掌握些施工常识,不错算漏算工程项目,与预算人员密切配合,善于发现可以进行索赔的因素,如实做好统计报量工作。

  2.2.2 做好工程实施中的索赔工作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包商不一定期望每一个索赔均获成功,但不应放弃任何一个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有关资料的整理,以作为日后索赔工作的依据。

  2.2.3 建立良好的造价管理系统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它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安排等资料都应递交造价管理部门。

  然后由该部门的预算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定期进行核算,当发现预算用量等实际用量有较大出入时,应分析其原因,并相应采取补救措施。

  3、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措施

  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3.1 在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必须实行监理(含造价监理)制度。通过对设计过程的监理,使设计趋于合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内,真正做到用最小的投人取得最大的产出。另外一方面是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方法,这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途径,它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这种“限额设计”能有效地控制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为使“限额设计”达到预期目的,应该做到参与设计人员必须是有经验懂技术经济的设计师。他们设计的成果必须是实用、先进而且造价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另一方面是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因为设计成果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确定下来,所以多方案比较是衡量其实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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